合肥晚报讯 昨日,记者从合肥市老龄办获悉,近日,经庐江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,该县正式出台80周岁及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工作。至此,合肥市已全面建立了高龄津贴制度,今后,所有80岁以上老人均能享受高龄津贴。
今年3月份,合肥市出台了“关于印发《合肥市长寿保健费、高龄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”,规定长寿保健费发放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4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600元。高龄津贴发放标准市区由每人每年3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00元。
目前,市属四区和三个开发区户籍,截至当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且小于100周岁的老年人可以享受600元/年·人的高龄津贴。肥西也可享受高龄津贴,巢湖市、庐江县、长丰县、肥东县日前分别对当地长寿保健费及高龄津贴政策进行了修改。其中,巢湖市、庐江县将高龄津贴发放范围扩大到80-99周岁老年人,长丰县、肥东县分别将高龄津贴发放标准提高到600元、400元。
符合享受长寿保健费、高龄津贴条件的对象可于每年4月1日至5月20日期间,由本人(代办人)携带申请人身份证、户口簿,到户籍所在地村(社区)申请登记和年审。新增对象需填报《合肥市长寿保健费、高龄津贴申请表》;已享受的对象,年审无误后填写《申请表》背面的合肥市长寿保健费、高龄津贴年审表,本人(代办人)签字确认。 (张世龙 本报记者 李后祥)